我委会同市统计局现组织开展特色产业园区统计工作,全面了解全市特色产业园区的各项发展水平,现将2023年度特色产业园区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1号)公布的《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公告目录(2022年版)》中的园区,主要包括特色产业园区的规划控制与开发建设、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科技创新、社会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园区运营管理等内容,三、调查方式各特色产业园区统计部门请登录上海市产业服务云平台(http://cyy.sheitc.sh.gov.cn/),四、时间节点1.2023年4月30日前,各区经委(经信委、科经委、商务委)和各特色产业园区报送统计评价工作小组反馈表(见附件1、附件2),2.各特色产业园区按下表时间报送统计报表,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统计范围报送单位网上填报报送日期区经委(区经信委、区科经委、区商务委)相关部门数据审核、验收截止时间特色产业园区1表特色产业园区基本情况年报各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园区管理机构5月30日24时前,联网直报6月10日前特色产业园区2表特色产业园区综合情况季报各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园区管理机构1-3季度季后20日,联网直报1-3季度季后25日前,4季度次年的4月25日前五、综合评价工作特色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工作与园区统计工作同步开展,评价对象为所有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具体按《上海特色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办法》(2023版)要求执行,《上海市产业园区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3-2024年度)》由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