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各企业、事业单位:为引导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理念,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诚信统计氛围,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调查队决定开展2023年度“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由单位自愿报名,报名单位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昌平区注册且为规模以上或者有资质等级的单位,2.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且具备与其从事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6.近三年未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受到其他部门行政处罚,7.积极支持和配合统计部门的统计调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和法治宣传等工作,8.未被其他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二、信用奖励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的单位,将及时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两年内免于北京市和昌平区统计执法检查,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各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昌平区2023年度“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pfgk@tjj.beijing.gov.cn,附件:昌平区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报名表昌平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联系人:董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