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税〔2023〕4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现将经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22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和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一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一、获得2022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1.成都大学教育基金会2.四川德瑞教育发展基金会3.四川乐山大佛文物保护公益基金会4.四川美望儿童关爱公益慈善基金会5.四川省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6.四川省电机工程学会7.四川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8.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9.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10.四川省黄老五爱心慈善基金会11.四川省建筑师学会12.四川省科幻学会13.四川省美容美发行业商会14.四川省丝路青少年国际交流中心15.四川省稀土学会16.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17.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18.四川省医院协会19.四川省中江县教育基金会20.四川省专家智力转化促进会二、获得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剑阁县教育基金会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