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市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办法,结合东莞新型研发机构实际情况制定《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邮kejijucgk@dg.gov.cn,提交意见者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附件: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财政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doc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07日(联系人:成果科刘宇豪,联系电话:22831314)相关稿件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