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请在2022年4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一)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二)境外商标注册(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四)中国专利奖(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六)知识产权储备运营(七)知识产权保护(八)知识产权联盟成立(九)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引进(十)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引进(十一)品牌指导站建设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均需提供:《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具体项目还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国外发明专利授权2021年7月1日之前授权的相关单位、个人: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或授权证书、官费缴纳信息表,(政策依据:杭高新〔2017〕66号)2021年7月1日之后授权的相关单位、个人: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或授权证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凭证、官费缴纳信息表,(政策依据:杭高新〔2021〕13号)(二)境外商标注册2021年7月1日之前新获得马德里商标的相关单位、个人:商标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商标注册成功的证明、官费缴纳信息表,(政策依据:杭高新〔2017〕66号)2021年7月1日之后新获得境外商标的相关单位、个人:商标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商标注册成功的证明、获得商标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凭证、官费缴纳信息表,(政策依据:杭高新〔2021〕13号)(三)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的企业2021年7月1日之前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相关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政策依据:杭高新〔2017〕66号)2021年7月1日之后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相关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成本费用的付费凭证,2.质押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排名前三的金融机构:高新区(滨江)知识产权质押年度报告(2021年度)、高新区(滨江)知识产权质押年度汇总表(2021年度),3.专利保险:保险公司需提供高新区(滨江)专利保险年度报告(2021年度)、高新区(滨江)专利保险年度汇总表(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六)开展专利储备运营的企事业单位1.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委托合同书、付款凭证、完成情况报告,2.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委托合同书、付款凭证、完成情况报告,(七)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维权代理费资助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代理合同书、付款凭证、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和解书复印件(如为外文请提供中文翻译件),(九)培育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品牌机构奖励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文书或者依据《专利代理信用评价规范》(TZPAA001-2021)获得A级评价的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联系人:梁梦莹、张丽清联系电话:89838596、89838801附件1:杭高新(201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pdf附件2:杭高新〔202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pdf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doc附件4:官费缴纳信息表.xlsx附件5:高价值专利信息表.xlsx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