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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2-03-07
为进一步规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我厅草拟了《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2年3月7日附件: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示范城市评选工作,第三条(建设原则)分批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示范城市评选工作,第四条(管理职责)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示范城市评选认定工作,第五条(责任主体)各市(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机构(牵头单位)是试点示范建设的牵头主管部门,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试点示范建设管理等工作,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时间)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每年开展1次,第九条(申报途径)申报主体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第三章评选第十二条(专家评审)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建评审专家组,第四章管理第十八条(建设期限)试点城市围绕试点方向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第十九条(组织验收)各试点城市应当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现场验收试点城市建设情况,第二十二条(示范认定)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专家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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