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推动淳安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根据《淳安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命名杭州千岛湖下姜妙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千龙实业有限公司、淳安传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淳安县第二十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新命名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要主动融入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乡村产业振兴做出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