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二、申报条件及专业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2022〕7号)和《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执行,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详见附件2)执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评议,评审结果分别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可提前1年申报上一级职称:(1)在基层工作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可按单位属地原则或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评审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附件:1.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3.广元市职称申报评审名册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