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事业单位:为保障泸州市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2023年4月17日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泸州市科技计划顺利实施,第二章组织与管理职责第七条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和人才局)履行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一)研究制定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第八条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经市科技和人才局授权的单位是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单位,(二)与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签订项目任务书,第九条牵头单位负责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与推荐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市科技和人才局对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审,市科技和人才局根据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申报指南要求等,与项目推荐单位、牵头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和科研诚信、科技安全承诺书,牵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泸州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任务书,牵头单位、推荐单位须及时向市科技和人才局书面报告,牵头单位应在项目验收评价前组织完成课题验收,第三十条市科技和人才局收到牵头单位提交的项目验收评价申请和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