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义政办发〔2021〕8号)、《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义质奖评委〔202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原则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其中“义乌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义乌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同时设立“义乌市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创新奖”获奖组织不超过2个,并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申报市政府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各镇(街道)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并着重描述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3.《义乌市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中涉及需政府部门出具的证实性材料不需要申报组织提供,附件:义乌市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申报表.doc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