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照《闽政办〔2016〕138号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保障基层文化阵地的正常运行,我局将对以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基层文化阵地日常管护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二、检查内容基层文化阵地运行和管护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综合文化站及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日常管护与运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于4月25日前上报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管护与运行自查情况表》,必须体现阵地、设施、人员队伍和活动开展情况)(二)检查阶段:5月4日至5月10日,对照《闽政办〔2016〕138号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县文旅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检查、指导,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于5月19日前通过政务网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至县文旅局,对照《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8号)文件要求,(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文旅局指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设施日常管护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