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8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9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拟同意给予以下20家企业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上饶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联系人:张雪辉黄吉雯联系电话:0793-8326075附件:2021年市本级第六批企业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情况表上饶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