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晓磊诉邢台万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定字[2023]第50085号)仲裁决定书的公告邢台万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郝晓磊诉邢台万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其他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津保劳人仲定字[2023]第50085号》,[2023]第50085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2023年4月17日,申诉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擅自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