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20〕5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统奖励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条件截止2021年底,已纳统入库,且为2021年新增并竣工投产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去年结转项目不在此次支持范围之内,二、扶持额度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累计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三、有关要求企业自愿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填写附件1与附件2(一式4份),于3月7日前报送至经济发展部441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联系人:董丹丹,邮箱:dykfqjfj@dy.shandong.cn附件1:2021年东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统奖励申请表.docx附件2:2021年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统奖励申请汇总表.xlsx经济发展部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