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1〕6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川科发计〔2015〕2号)等文件要求,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等实施绩效,包括:资金到位、拨付与使用情况,根据会计核算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递交节点也请参照省厅文件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其中,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经济效益要有购销合同或纳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