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我省整合资源开展农村寄递物流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进一步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水平,我省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治理现状,结合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快递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相关要求,三、政策目标尽快补齐江苏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水平,四、主要举措突出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农村邮政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五、监督保障《省实施意见》在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方面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由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寄递末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配套措施,合力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