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22〕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办法》、《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豫科〔2021〕48号)、《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科〔2017〕184号)要求,决定对2019年度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19年度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和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二、验收内容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任务书》和《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填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1)或《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四、验收程序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验收:1.专家组学习相关政策和验收要求,3.审阅《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五、材料报送《总结报告》由相关领军人才审阅签名,各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22年4月8日前寄送1份至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2411房间,并在项目验收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或《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工作邮箱:kjtrcc@163.com邮政编码:450008联系电话0371-86232655联系人:马军附件:1、《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2、《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3、《项目延期申请表》4、《项目终止申请表》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