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郑中小企〔2022〕11号各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发展情况,上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80家,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相应的服务设施,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8人,至少要具备信息服务功能、技术服务功能、创业服务功能、培训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等五项服务功能中的三项要求,2.技术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制造业升级、现代物流供应链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综合服务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年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5次以上,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信息、融资撮合等服务,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联系人:协调指导处杨峰李斌聂晶焱67171612附件:1.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2.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3.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4.申报材料要求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