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B1803251/2022-09256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日期:2022-03-0308:50文号:鄂环函〔2022〕142号效力状态:有效名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新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涉及长江保留区意见的复函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鄂环函〔2022〕14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新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涉及长江保留区意见的复函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关于征求黄石港阳新港区富池作业区华新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涉及长江黄石、武穴保留区意见的函》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一、黄石港阳新港区富池作业区华新绿色建材码头工程项目对缓解黄石港散货通过能力不足问题,助推黄石港资源集聚整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在符合国家生态环保相关政策法规条件下,对该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服务指导和支持,二、省长江办印发的《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对涉及全国重要水功能区建设项目作出了相关规定,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三、黄石港阳新港区富池作业区华新绿色建材码头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是否对国家水功能区划中所涉及的保留区自然生态保护造成不利影响,应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中一并予以论证,形成明确的评价结论,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