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征集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公告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龙华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投资地点或服务主要在龙华区,可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二、申报条件(一)有意向参与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以下5个支持方向的相关企业均可申报,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四、支持方式和标准(一)支持方式1.支持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公益性较强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市场化程度较高项目,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和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列入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申报的步行街、商业地产等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二)支持标准1.贷款贴息标准:对于项目建设期内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设施设备投入的1年期以上贷款,2.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标准:单个项目以奖代补、直接补助比例不得超过申报设施设备投资金额的30%,13976636280报送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区政府一号楼3楼317室附件:1.2023年申报项目资料内容有关要求2.2023年龙华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申报书3.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4.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