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三)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标准为: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二、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三、申请材料(一)《大连市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缴费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需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街道认定),6.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系统申报流程详见《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操作流程》(附件3),2.区市县受理机构按要求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3.区市县受理机构将补贴资金支付至毕业生开通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并向区市县受理机构提交当季度《申请表》和社保缴费明细,审核通过的确定为当季度符合发放补贴人员,2.区市县受理机构应按时开展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受理工作,如重新申请时毕业时间超过2年或不再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附件:1.大连市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缴费补贴申请表2.各地区经办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3.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操作流程附件1-3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