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处罚〔2023〕8号当事人:黄*工作单位:黑龙江省**检验中心当事人黄*任职检验员的黑龙江省**检验中心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一案,1.黑龙江省**检验中心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5、2022年11月28日分别对云浮市**运输有限公司在用的4辆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验,于2022年9月13日、2022年11月28日对云浮市**物流有限公司在用的2辆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验,2.黑龙江省**检验中心对上述在用的6辆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验,上述6份《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与检验项目(附件检验-装卸附件检验、仪表检验)载明的检验结果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委托定期检验(原始)记录》相对应的检验项目(附件检验-装卸附件检验、仪表检验)载明的检验结果不相符,3.黑龙江省**检验中心出具上述《检验报告》(共6份)的现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为黄*,黑龙江省**检验中心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3.《任命书》复印件1份、黄*、张*辉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该检验中心从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过程中《检验报告》批准人的权限及检验人员的基本情况,《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复印件16份(其中涉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6份,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6日对云浮市**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共2份,2022年12月9日、2023年2月23日对云浮市**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共2份,2023年3月3日对黑龙江省**检验中心委托代理人黄*的询问笔录1份,对黑龙江省**检验中心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有直接责任,责令黑龙江省**检验中心改正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