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处罚〔2023〕10号当事人:李*当事人李*任职副经理、授权签字人的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一案,1.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3日分别对广东省**运输有限公司在用的10辆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验,于2022年6月10日对云浮市**物流有限公司在用的1辆(车牌号码:粤WG6**挂)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验,2.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对广东省**运输有限公司上述在用的10辆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验,上述11份《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与检验项目(其它附件检验、试验)载明的检验结果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委托定期检验原始记录》相对应的检验项目(其它附件检验、试验)载明的检验结果不相符,3.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出具上述《检验报告》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为副经理、授权签字人李*(身份证号:4306*****12),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云浮市**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运输有限公司、云浮市**物流有限公司在用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罐体检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2022年11月25日、2023年2月22日对云浮市**运输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共2份,2023年2月22日对云浮市**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1份,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22日对广东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共2份,2022年12月9日、2023年2月23日对云浮市**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共2份,2023年2月17日对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1份,对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有直接负责主管责任,责令岳阳**检修检测安装有限公司改正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