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文件精神,2023年3月,覃永才养猪场向我局申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现我局将申报情况进行公布,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养殖场名称负责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备注覃永才养猪场覃永才6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截至2023年4月13日)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楼611室,电话:3290777),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