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促进消费专题(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的通知》,为鼓励支持批发、零售业企业新增纳统,我区现组织开展2022年批发、零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申报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依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奖励范围和条件(一)奖励范围经市统计局核定的,2022年首次从限额以下升级为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业企业,名单以外的企业申报不予受理,(二)奖励条件1.实际存续(未注销、吊销、关闭等),三、申报材料要求1.申请企业填报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请勿手写填写)2.申报企业注册地发生跨区变更的,请向现在所辖区商务部门申报,并向原所辖区商务部门报备,四、申报流程申报2022年批发、零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期间将申报表格(一式两份)提交至天河区政务中心,如有企业名称、注册地等发生变更的情况,则需再提供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2022年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请表.doc2.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2022年零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请表.doc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