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要求,现就我县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项目要求(一)在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二、申报推荐要求(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县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县的个人,(二)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为http://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三、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一)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5日),(二)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点击提交,(三)市局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查,通过系统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591-63071785申报政策咨询电话: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118711,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3881881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