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珠商〔2020〕76号),将按步骤推进2023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事项)申报工作,一、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23:59,二、网上审核(预审与复核)时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后(完成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23:59),提交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完成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23:59),可按要求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09:00),三、递交材料时间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区级商务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后,汇总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8:00)市商务局接收资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工商大厦主楼西座16楼市贸易服务中心1611室,附件:2023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4月3日(联系人:邓超,2605615)附件:2023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事项)申报指南.wps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