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4-0415:25:0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资函〔2023〕20号,请到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hebei.gov.cn查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报送要求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省通知中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2.各项目申报单位对各自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申请书及佐证附件材料须完整规范,3.填写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时可参考《绩效评价时证明材料参考》(附件3),4.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26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7:00,5.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参照市项目归口管理权限,于2023年4月27日17:30之前,将以正式公文形式出具的《推荐函》(附件1)和《拟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到市科技局资管处邮箱zypzglc@163.com,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二、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电话:唐山市科技局资管处0315-2822091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82620020、86252089附件:1.推荐函(模板)2.拟推荐项目汇总表3.绩效评价时证明材料参考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