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9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5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府规〔20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古湖街道等13个镇(街道)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1182名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申请了2023年1-3月岗位补贴2082684.00元,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9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