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集成电路设计)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2-03-0318:22信息来源: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4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1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集成电路设计)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一)报送主体,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年报主要调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经营指标及产品业务情况,请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22年3月24日前在系统(http://app.ssia.org.cn)中提交年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本地企业统计报表,数据经确认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2.在左栏“企业报表管理”中点击“企业年报-填报”,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和自身实际业务填写,2.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应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二、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定期统计报表(一)报送主体,深圳市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见附件3)需于月后15日前登录系统(http://app.ssia.org.cn)填写上一月份的统计月报,其他企业于季度结束后次月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数据(如3月月报填报1-3月累计数据,请深圳市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和重点监测企业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数据,附件:1.年报指标解释2.年报填报流程及常见问题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名单(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