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得项目用地企业条件竞得项目用地企业暨项目竞得人(以下简称“竞得人”)须为申请用地企业自身或其母公司、实控子公司,四、承诺事项竞得项目用地的企业(竞得人)需承诺在竞得土地后七年内,达到以下要求:(一)基本要求适用申请用地企业条件(一)至(四)的竞得人及其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注册的全资项目公司、适用用地企业条件(五)的项目竞得人,适用申请用地企业条件(五)的竞得人对其建设项目出售/出租对象进行合并考核,(二)运营要求适用用地企业条件(一)至(四)的竞得人及其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注册的全资项目公司,适用用地企业条件(五)的竞得人,竞得人指标完成情况合并计算后未100%达到项目竞得人承诺事项第(二)点运营要求的,(二)转让要求适用用地企业条件(一)至(四)的竞得人,适用用地企业条件(五)的竞得人,项目用地可以面向生物医药研发机构进行分割销售不超过70%(含)的生物医药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三)出租要求适用用地企业条件(一)至(四)的竞得人,项目出租对象应为符合厦门生物医药研发创新园要求的生物医药研发或配套服务类企业,(四)股权限制要求竞得人及其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在项目自持期间,竞得人及其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股权变化情况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定期跟踪,若竞得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