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130号)精神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连云港市2022年中央专项服务业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商发〔2022〕139号)有关要求,经各县区商务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初审、市级商务部门业务处室复审、第三方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和市级商务财政部门会审,现对2022年6个完工项目拟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单位及项目名称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9日,如有异议,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电话等有效信息,以便查实,联系电话:0518-85825753连云港市商务局2023年4月3日连云港市2022年中央服务业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公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