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9日关于加快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为进一步落实数字经济领跑行动,且承诺在五年内不改变上述关系的区块链企业(机构),一、支持优质企业(机构)落地1.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入驻福州软件园、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最高60万元的租金补贴,2.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活动经费补贴,二、支持创新示范应用4.鼓励支持传统企业开展区块链应用落地,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工程,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并在福州市实施转化的区块链成果,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三、支持产业平台建设7.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给予20万—10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