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1人,并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1人,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意按1人申请2023年1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共:1039.97元,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中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有异议,于2023年4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西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路段363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附件:广西桂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2023年1月)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3日文件下载:2023年桂灵建设社保补贴花名册.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