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提供了法治支撑,清溪镇人大办联合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辖区涉零散工业废水重点企业开展宣讲会,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清溪生态环境分局业务骨干从立法背景、新法亮点、主要内容等三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介绍零散工业废水日常管理工作指引,指导企业如何设置好零散工业废水收集设施、做好日常管理、规范流程等,各企业要详细研读《条例》,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零散工业废水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向辖区企业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督促企业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积极开展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在清溪得到有效实施,推动清溪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