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关于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分级认定机制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0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认定汕头市澄海区樟南青年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事项进行公示(后附名单),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联系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联系电话:85863845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