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3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4月3日印发苍南县星级农家乐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农家乐规范发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苍南县行政区域内农家乐等级认定,第五条农家乐等级认定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认定、动态监测”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三星级及以下农家乐的认定工作,第六条苍南县星级农家乐的认定需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DB33/T669—2021)要求,第七条推动农家乐等级认定结果、监测情况与推介宣传、指导服务、政策扶持等紧密结合,第十条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三星级及以下农家乐程序:(一)对申报主体相关材料进行核对,第十一条四星级农家乐认定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五星级农家乐认定程序进行,第十二条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认定标准参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制定,二星级农家乐认定标准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自行制定,第十四条农家乐等级认定证书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设计,第十六条农家乐应按相应等级标准提供服务,(三)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等级标准要求的,第十九条农家乐等级认定三年期满后,第二十二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导农家乐规范使用等级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