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奉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奉科〔2020〕2号)、《宁波市奉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库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奉科〔2021〕5号)和《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号)及《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2号),决定开展苗子库培育期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库培育期内企业(奉科〔2020〕16号、奉科〔2021〕33号)在2021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二、网上申报: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办理申报,线上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3月17日,附件:苗子库培育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名单.docx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