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高校毕业生:根据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充分考虑本次2021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网上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因邮箱容量问题导致邮件遗失实际情况,现对我区在2021年12月12日前已发送住房补贴申报邮件但邮箱未能正常接收的部分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补充公示,本次公示共1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3月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电话84202799反映,附件:甘井子区2021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初审认定合格人员补充公示名单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3日附件甘井子区2021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初审认定合格人员补充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