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区在孵企业入驻首年租金补助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创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浙科管〔2019〕25号)第14条政策,孵化类企业租赁政府自持物业用于自用办公(科研)用房的,自入驻之日起首个完整年度给予350平方米以内100%租金补助,温州千寻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入驻浙南创谷园区,属于在孵企业,符合租金补助政策,现对该企业进行第一年度租金补助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和人才局反映,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86996671附件:园区在孵企业入驻首年租金补助名单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局2023年3月29日附件:园区在孵企业入驻首年租金补助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入驻时间面积补助时间补助比例1温州千寻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在孵企业2022年5月20日268.03平方米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第一年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