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士港镇、高桥镇、段塘街道发展服务办及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23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一批)的通知》(甬财经〔2023〕178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2023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一批)涉及海曙区的3个项目共计360万元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镇(乡)、街道收到通知后,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甬易办平台注册、开具收据,收齐收据并汇总后盖章上报至区科技局,本批经费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联系电话:55883684附件:1.2023年度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一批项目(海曙区)资金汇总表2.2023年度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一批项目(海曙区)资金明细表海科(2023)23号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一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