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八届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衡阳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在质量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三、申报条件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近6年内已经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参加本届申报和评审,四、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报表,各申报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向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合并版)一式四份,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办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相关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确保推选出代表本地区(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最高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参加本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03室),附件: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第八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