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浙江省未來工廠梯次培育項目征集和試點企業申報工作,按照車間級(數字化車間)、工廠級(智能工廠)、企業級(未來工廠)的分級建設目標,數字化車間是未來工廠梯次培育體繫中的車間級建設目標,已建和新建項目均可申報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智能工廠是未來工廠梯次培育體繫中的工廠級建設目標,(四)未來工廠建設要求及試點企業申報條件,未來工廠試點應以正在實施的新建或擴建項目為主進行申報,選擇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或未來工廠作為建設目標進行申報,若本次有新建項目的可繼續申請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與新建項目工業投資備案內容一緻),在同一區縣范圍內原則上不能再次申請智能工廠培育項目,若有新建項目的可以申請新增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或申報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已評定為未來工廠或已入選未來工廠試點(培育)企業的不參與未來工廠試點企業申報,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梯次培育項目推薦數量不限,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由省經信廳對填報信息進行復核,優先支持“415X”先進製造業集群核心區和協同區企業申報未來工廠試點或進入梯次培育項目庫進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