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临时救助范围,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监督电话:34683219邮箱:shehuishiwuke@gz.gov.cn序号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人数救助人数发放救助金额(元/月)家庭所在镇(街)村(居)备注1黄辉庆331841.4横沥镇冯马二村低保2未成年人111442.2榄核镇榄核村低保3杜国恩22550榄核镇新涌村低保4杜银彩222406横沥镇冯马一村低保5梁炳心111231.1万顷沙镇红湖村低保审批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3年3月30日注:1.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2.临时救助公示需备注申请临时救助原因,3.特困救助供养公示需备注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及照料护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