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现将扬州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文件要求,于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一式一份)报至我处,并提前与我处联系,联系人:金辉,15189881591,附件:1.附件1-2023年扬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docx2.附件2-2023扬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书.doc3.附件3-2023年扬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汇总表.xls4.附件4-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