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建设一批职业操守好、操作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的文旅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决定于4月中旬开展文旅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县文旅行业中属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三、培训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培训,四、课时要求: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培训补贴,七、补贴申领条件及标准(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申领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三)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八、申领期限和申领方式(一)申领期限:企业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领,(二)申领方式: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报名地点:双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社局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8-7712457文旅局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78-7721809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