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告〔2023〕14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学院四期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坟墓迁移的通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武夷学院四期项目是我市城市建设攻坚重点项目,决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就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告知下:一、武夷学院四期项目地处武夷山市境内,凡在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西快线以东(战备路),请墓主于2023年3月—12月22日到武夷山市兴山路19—7号进行迁坟登记,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迁移完毕,迁坟工作以自觉迁移为主、强制迁移为辅,凡逾期没有登记或逾期不迁移的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二、该红线范围内的坟墓一律迁移到武夷山市永福陵园,三、迁坟工作由市民政局、新丰街道办、崇安街道办、武夷街道办、良种场、茶场、综合农场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新丰街道生产生活保障用地项目指挥部(武夷山市兴山路19—7号),四、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联系人:新丰街道办:林茂盛13774640933崇安街道办:黄钰莹15260118153武夷街道办:周玥13305919246良种场:郑建勇15305999600茶场:姜建国18050389500综合农场:黄崇夷13809580819武夷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王水荣13950679712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印发1、武政告14号附件.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