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地〔2023〕2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武夷山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用地的批复福建武夷山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的《关于申请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用地手续的报告》已收悉,结合市自然资源局上报的《关于福建武夷山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用地的审理报告》(武自然资综〔2023〕64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武夷山市兴田镇枫坡村规划范围内一宗面积26186.4平方米(39.2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新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用地,二、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文化活动用地),三、你公司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四、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公司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特此批复,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0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