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及时掌握认定企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认定情况跟踪工作,请各企业如实填写《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跟踪表》(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3月11日(星期五)前递交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高科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系人:封禹6828258313510331688附件1:《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跟踪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