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的通知》要求,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要求(一)申报“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2.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申报企业须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不允许申报1.不符合国家和省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3.知识产权不清晰,二、申报范围申报入选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1.战略性新兴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代表辽宁工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创新产品,已列入2020版、2021版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目录及申报2021年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同一企业可增加申报新的产品,三、申报程序请各企业认真填写《2022年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2022年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提供PDF格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上报市工信局,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与合作处崔杨联系电话:024-22720452电子邮箱:sysgxjkjca502@163.com附件:1.2022年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申报书2.2022年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1辽宁省工业创新产品申报表.doc附件2辽宁省工业创新产品汇总表.xls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3日。